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企業技術中心,根據《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滬經技法〔2017〕285號)和《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印發<青浦區關于積極打響制造品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青府發〔2019〕10 號)文件精神,按照《青浦區經委關于印發<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實施細則>的通知》(青經發〔2019〕29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0年度青浦區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本區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在本行業內擁有較高知名度,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主要產品和服務符合本區產業發展導向。屬于當年度《上海產業結構調整負面清單及能效指南》中限制類或淘汰類的企業不得申報;
(二)企業決策層高度重視技術創新工作,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企業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三)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發投入;掌握核心技術,具有完備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體系;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四)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五)企業信用狀況良好,兩年內(申請截止日前兩年)未發生涉嫌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理。
二、申請企業應當達到以下指標要求
(一)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80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5000萬元),或者成長性好、年主營業務收入連續兩年復合增長率20%以上;
(二)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三)企業上一年度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200萬元);
(四)企業上一年度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低于20人;
(五)申請年度前的三個年度內,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不少于3件(含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并且上一年度必須有申請。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認定采用網上和書面申報并舉的方式。
企業通過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和服務平臺進行在線申報,相關電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傳。同時登錄http://shpg.cspiii.com(上海市兩化融合評估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內容。紙質申請材料報送所在街鎮(園區)核定申報材料并網上審核同意申報后,將一份紙質材料報送至區經委。
(二)申報時間:網上填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29日,書面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報材料
1.2020年度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表;
2. 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財務報表(企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注)(蓋章);
5.企業成立技術中心的有關文件;
6. 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人員明細表;
7.企業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信息表;
8.企業研發項目情況(607-1表)和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607-2表);
9.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版權證書、著作權證書或申請受理通知書等),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
10.近兩年在國家、上海市和區有關部門立項的科技攻關項目的證明材料;
11.有關新產品的獲獎證書的復印件;
1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文件(復印件);
13. 企業兩化融合評估報告;
14.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以上紙質申報材料采用A4打印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用普通膠粘裝訂方式于左側裝訂成冊。
五、資金資助
經街鎮(園區)初審通過后,由區經委組織專家、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審認定,確定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企業技術中心,經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予以公布。經認定為區企業技術中心的,區財政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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