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區域產業發展環境,推動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政策落地,助力上海市“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創新試驗區建設。依據《長寧區支持“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長商務規〔2020〕4號)的相關文件精神,我委將啟動2021年度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相關政策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重點支持具有智能網聯特征的商貿服務、旅游及出行服務、家庭及健康養老服務、文娛體育服務、專業服務等“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行業發展。
二、支持方向
1.產業項目扶持。支持直播電商、跨境電商、新終端、新應用場景等創新化發展,支持符合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發展導向的項目。
申報要求:項目申報單位須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申報單位的核心技術、產品及主營業務應屬“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領域,能夠按期完成項目建設。重點支持前景好、創新性強、具備帶動示范效應的在建或待建項目,項目建設周期不超過2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內。
2.投資項目補貼。上一自然年度獲得投資企業(名列知名第三方機構發布的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榜單)投資的單位。
申報要求:獲得清科等榜單中投資企業投資的單位,且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已經完成的項目。
3.支持舉辦有影響力的活動。支持單位在長寧舉辦具有全國性、國際性影響力的“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端論壇、創投行業沙龍、品牌推介、交流會展等活動。
申報要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間已經完成的項目。
4.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具有公共性、基礎性、功能性的“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平臺類項目。
申報要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間已經完成的項目。
5.產業特色載體建設。支持載體建設,吸引具有品牌價值和資源整合優勢的單位落戶。
申報要求: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間已經完成的項目。
三、申報條件
1.在長寧區依法設立、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單位。
2.申報單位需對長寧區域經濟具有貢獻。
四、申報材料
1.基本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出具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和“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加蓋公章);
(4)上一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當年度稅控財務報表,新設單位提供當年度稅控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5)銀行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證明(加蓋公章);
(6)其他能夠證明實施項目能力的相關材料(加蓋公章)。
2.指定申報材料
(1)產業項目扶持: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產業項目扶持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財務履約能力測算表的證明附件(含自籌資金出資證明或銀行貸款協議/合同等)(加蓋公章);
③其他能夠證明實施項目能力的相關材料,如成果或專利證書等(加蓋公章)。
(2)投資項目補貼: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單位獲得的投資的證明文件(在區市場監管局調取的單位股權變更申請書、委托書、股東大會決議、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單位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投資企業營業執照等材料,以及單位歷次股權變更情況等)(加蓋公章);
③知名第三方機構發布的中國股權投資年度榜單(加蓋公章)。
(3)支持舉辦有影響力的活動: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活動總結(包括:機構概況、活動情況、活動效果、照片、媒體宣傳材料等),場地租賃、設備租賃等相關的合同(需注明具體活動名稱)及發票、付款憑證(加蓋公章);
③活動專項審計報告(加蓋公章);
④下一年度擬落地長寧的相關活動(加蓋公章)。
(4)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建設平臺過程中發生費用的憑證材料(自有資金投入證明、項目銀行貸款承諾書、購買或租借設備及服務相關合同、發票、付款憑證、供應商資質等)(加蓋公章);
③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加蓋公章);
④公共服務平臺項目運營及功能的具體介紹(加蓋公章)。
(5)產業特色載體建設:
①《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產業特色載體建設申請表(法人簽字、加蓋公章);
②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加蓋公章);
③與業主簽訂的經營合同(復印件)(如租賃合同等)和房地產權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④入駐企業清單(加蓋公章);
⑤改造工程(規劃、建設、消防、安全、環保、衛生等)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加蓋公章)。涉及土建、加層、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項目的核準(備案)的批準文件及規劃部門、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如項目購置設備及試驗加工過程中涉及環境影響(如噪音、輻射、三廢排放等)需提供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加蓋公章);
⑥載體建設專項審計報告(加蓋公章)。
五、申報流程
由長寧區現代服務業促進中心組織開展申報及項目管理。
1.郵件申報時間:2021年7月19日-2021年8月16日,開展集中電子檔政策申報材料收集,請各單位根據申報材料清單,對紙質資料進行整理,根據申報材料要求進行用印(封面用印,成冊需敲騎縫章),將完整資料電子檔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文件名統一為“單位名稱+申報項目名稱+發送日期”如:***公司全稱+“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產業項目扶持20210719)。
2.郵件發送地址:swcenterone1@163.com
長寧區現代服務業促進中心
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邱老師:52991273
長寧區商務委員會
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周老師:22050863
咨詢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3.紙質材料申報時間:2021年8月24日(周二)-2021年8月26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申報地址:婁山關路35號大虹橋營商服務中心一樓2號窗口(逾期不受理)。
4.紙質材料申報要求:
(1)紙質申報材料一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并于左側裝訂成冊(采用普通膠粘裝訂方式)加蓋騎縫章;
(2)申報單位需現場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
(3)確保承諾紙質申報材料和提交的最終稿電子版內容完全一致。紙質申報材料與電子版內容不一致的,不得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不退還)
5.由長寧區現代服務業促進中心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六、資助方式
1.產業項目扶持項目經評審、公示準予立項后,分兩次撥付扶持資金。首次撥付比例為擬扶持總額的30%,剩余70%尾款在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予以撥付。
2.投資項目補貼、支持舉辦有影響力的活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經評審、公示準予立項后,一次性予以撥付扶持資金。
3.產業特色載體建設項目經評審、公示準予立項后,分三次撥付扶持資金。按30%、30%、40%的比例分三年撥付扶持資金。
七、其他事項
1.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長寧區“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項目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委舉報。
2.已申報其他各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復申報不予受理。
3.項目經費應獨立核算,相關費用列支應符合國家、市項目經費管理使用的相關要求。
4.同一或類似項目已獲得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5.申請單位在申報中存在造假、欺騙等行為,或者侵犯他人的,自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同時,將單位的失信行為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黑名單。
八、附則
本通知由長寧區商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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